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7,777,5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3,333,261.70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025年,钛行业受复杂经济环境、下游部分行业需求下降、中低端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行业盈利能力承压。
随着国家“双循环”格局构建,以及“十五五”规划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政策的逐步实施,推动我国钛工业向高端领域提升,航空、航天、大飞机、舰船、石化、生活用钛、深海、医疗、建筑、3C消费电子、新能源、新材料、环保等产业仍将为钛工业提供较大的市场发展空间,有效拉动钛产品的市场需求。根据公司产品转型升级的部署和安排,将着力提升公司钛材在航空、航天、舰船、兵器、深海等领域的应用比例,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中高端用钛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主要从事钛及钛合金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是中国最大的钛及钛合金生产、科研基地。公司拥有国际先进、完善的钛材生产体系,主要产品为各种规格的钛及钛合金板、带、箔、管、棒、线、锻件、铸件等加工材和各种金属复合材产品。
1、航空、航天、海洋方面:主要用作宇宙飞船的船舱骨架,火箭发动机和人造卫星壳件,航天方面的液体燃料发动机燃烧舱、压力容器、对接件、发动机吊臂,飞机上的发动机叶片、防护板、肋、翼、起落架、航空紧固件、螺栓、特种紧固件等,舰船上的水翼、行进器、潜艇上的耐压壳件、螺旋桨、喷水推进器、海水换热系统等;
2、石油、化工方面:主要用作炼油生产中的冷凝器、空气冷却换热器,氯碱行业中的冷却管、钛阳极等,电解槽工业和电镀行业中的电解槽设备主要结构件等;
4、其他方面:如海水淡化工业中的管道、蒸发器,医疗领域中的医疗器械、外科矫形材料(如心脏内瓣、心脏内瓣隔膜、骨关节等),生活领域中的眼镜架、手表、厨具、拐杖、钓鱼竿、工艺品、高尔夫球头、球杆等,建筑领域的屋顶、外壁、栏杆、管道等。
钛及钛合金的熔炼、加工及热处理工艺复杂、技术含量高,熔铸、锻造、轧制等环节一般需要反复多次进行。
(3)依据客户需求和应用领域的不同要求,经过锻造、轧制、挤压、拉拔等工艺的变形处理、热处理和机械加工等生产出锻件、棒材、板材、管材、丝材等不同的产品品种,经过进一步的深加工制造成钛零件和装备。
公司按照市场需求,生产、加工和销售适合客户要求的钛及钛合金等产品,已形成了成熟的购、产、销一体的生产经营模式,具体为:
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通过内部生产(公司控股子公司宝钛华神可以满足公司主要材料海绵钛的部分需求)和外部采购取得。公司原辅材料的采购由物资采购和供应部门根据生产计划,按照比质比价、统一对外的原则择优采购,对于大宗采购,公司采用招投标形式,对低值易耗采购,公司采用询价比价、定点采购和零星采购等形式。
为确保公司产品品质要求,公司重视供应商的评估和管理,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标准及合格供方评审办法,致力于合格供方的培养和长期共同发展,并与一些规模较大的供应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拥有稳定的原材料供货渠道,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公司主要的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公司生产、技术、质量等管理部门根据销售合同的具体要求,制定切合实际的生产计划和产品工艺标准,并通过完备的质量管控体系组织生产,满足客户产品要求;同时,根据市场营销变化保持合理数量的现货库存,以备迅速响应客户需求,满足市场需要。
公司产品主要采用直接销售的方式。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多渠道、市场化的营销网络体系,在产品营销过程中,着重做好分析研究,根据客户的需求不断调整和变化销售策略,满足不同结构层次的客户对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差异化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注重强强联合,积极与战略重点客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签订长期框架协议(合同),巩固和提升市场占有率。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24亿元 ,同比减少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1亿元,同比减少30.4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7,511,83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2.20元,共计募集资金2,004,999,605.8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37,089,992.90元(含税),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1,967,909,612.90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2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1]0009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68,814.95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6,240,797.95元。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159.91万元,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70,173.6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3,333.57万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230.2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自律监管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2月2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募投项目中,检测、检验中心及科研中试平台建设项目不是生产性项目,是为高品质钛锭、管材、型材生产线建设项目、宇航级宽幅钛合金板材、带箔材建设项目及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提供保障的保障性项目,间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故该项目不单独核算效益。
(1)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025年4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5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2)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公司募投项目“钛合金3D打印中试产线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6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宝钛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51,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投入47,624.08万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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